职业发展教育的效果该如何评价,一直是困扰着许多高校管理者的难题。对于任何一所大学来说,进行职业发展教育都需要派专人管理,要培训师资,支付课时费,成本上也不是小数。那么,在就业经费依然紧张的今天,这些投入到底值不值呢?是否实现了预期的目的,达到了预期的效果?诸如此类的问题,往往难以得到明确的回答。
本期【成子杂谈】,我们聊一聊职业发展教育评价中可能出现的误区,并进行一些初步的探索。各位看官对此问题有何见解,欢迎回复微信,我们一起探讨。
误区:急功近利,简单挂钩就业率
目前,有些高校管理者认为,应该把职业发展教育的效果评价同毕业生的就业率等硬性就业指标相挂钩。这种观点体现了重视结果的思想,值得肯定,但用这种方式来评价职业发展教育,却不太合适。
首先,从本质来说,职业发展教育属于人才培养的范畴。因此,简单的用就业指标来衡量效果,是不恰当的。这就好比开设一门大学语文课,也要去看看会提升几个百分点的就业率一样。
其次,影响就业结果的因素是多方面和复杂的,因此不能简单地将职业发展教育和就业指标挂钩。这样说,并不是低估职业发展教育的作用,因为从长期来看,职业发展教育对整个国家和民族的素质提升有着巨大的价值,绝非将就业指标挂钩教育效果这般简单。
探索:拓宽思路,企业考核作参考
在职业发展教育和就业工作的评价上,国内有些研究者曾做过一些探索,主要思路是借鉴企业绩效考核的方式,用一系列的关键指标,通过加权计算等方式进行评价。这些方法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指标设计不科学、数据收集困难、计算方式复杂等实际问题,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同时,各个高校开设职业发展教育的实际情况不同,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评价方式。在这里,我们抛开具体的评价方法不谈,先探讨几个基本的原则问题。
原则一:学生应成为最重要的评价主体
学生是职业发展教育的接受者和获益者。学生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对教育的内容和价值会有一定的评判;在毕业后的工作过程中,他们会更加切实地感受到所接受的教育对个人职业发展的影响和帮助。因此学生最有资格和条件来评价职业发展教育的效果。
原则二:离校评价应当同在校评价相互结合
以学生为主体评价职业发展教育,不应只停留于在校期间的课程评价和教师评价上,更重要的是邀请离校后的毕业生进行跟踪评价。一方面,在校生可能会由于认识的局限和思想的顾虑等,难以给出较为客观的评价;另一方面,学生只有在实际参加工作以后,才能真正体会到职业发展教育对自身的切实帮助。
原则三:对学生的考核也应当成为评价的一部分
评价职业发展教育,一方面要请学生来评判效果;另外一方面,也要通过对学生的考核来判断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后者也应成为评价的重要环节。如果能尝试加入一些对操作性项目的评价(比如对职业规划书、个人简历、模拟面试等进行打分等),将会更好地了解学生的学习效果。